1.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3.1 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3.2 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3.3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要求:
4.1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 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4.3 内部推荐流程:
4.3.1 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4.3.2.1 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2.2 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3 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4.4 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 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 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 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 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4.4.5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 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 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5 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