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公司选择CI企划外委制作有下列的情况:
1.本公司无力承担的CI企划业务;
2.本公司在目标国进行CI企划时,不能克服信息交流方面的障碍;
3.国际CI企划项目利用委托方式能获得更专业化的服务;
4.本公司在目标国的市场规模大,必须采用委托CI企划方式;
5.本公司的CI企划项目需要定量调研资料,需要在外进行实地调研。
第三条 CI企划委托方的选择:
本公司在选择CI企划的外委企划公司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被委托公司的历史;
2.被委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3.被委托公司的声誉;
4.被委托公司能否按期完成项目;
5.被委托公司与以前委托人的合作状况;
6.被委托公司已完成项目的质量;
7.被委托公司的相应人员配置状况和专业水平;
8.被委托公司能否与本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四条 CI企划委托制作合同的内容:
1. CI企划项目的名称;
2.CI企划方法选择条款;
3.C1企划人员要求条款;
4.CI企划方案实施条款;
5.CI企划完成期限条款;
6.CI企划预算条款;
7.CI企划支付条款。
第五条 签订CI企划委托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保守公司机密事项;
2.诚信事项;
3.准时事项;
4.灵活事项;
5.CI企划方案的质量控制标准事项;
6.及时了解委托企划公司的项目进展状况事项;
7.按项目的详细规定检验报告事项。
第六条 CI企划委托制作的合作与监督:
1.本公司与被委托方坚持平等互惠、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制订CI企划方案;
2.督促被委托方及时汇报详实情况;
3.在合作进程中,必须对被委托方进行必要的监督。应定期向代理机关索取工作进度报告和有关企划成果资料,及时调整与企划委托项目的目标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