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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会议规程

  第一条 目的
  部门经理会议作为总裁的辅助机构,审议、决议公司内外重要或重大事项。
  第二条 制定与废除
  本规程的制定、修改与废除的决定权在总裁。
  第三条 会议成员构成
  部门经理会议成员由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部门经理和室主任构成。在总裁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部门经理以下级别人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四条 会议召开
  部门经理会议分两种,一是例会,二是临时会议。例会每周一上午9时在总裁办公室召开;如果例会日适逢节假日,或遇不测事件不能如期召开,则改定在适宜的日子召开。临时会议由总裁认定必要的时候召开。
  第五条 会议主持
  会议由总裁召集并主持召开,总裁因故不能出席,指定代理者,由其代理召集并主持会议。其他会议成员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说明理由,申请并获取会议召集和主持权。在这种情况下,召集和主持权获得者,必须尽早召集会议。
  第六条 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如下:
  1.方针与计划事项
  (1)经营上重要的方针与计划。
  (2)经营计划与经营方针的实施方案要点和对策。
  (3)总裁认为特别有必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2.机构与制度事项
  (1)业务组织机构与业务规定、规程的制定、修改与废除。
  (1)与子公司的业务关系、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决策事项。
  (3)各部门在业务上重要的报告、请示与联络事项。
  (4)总裁认为特别必要的其他事项。
  3.财务事项
  (1)一项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获取、处理、租赁、借贷以及重要的改造事项。
  (2)一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长期资金(两年以上)的借人以及债务保证事项。
  (3)一项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短期资金借人以及债务保证事项。
  (4)对一方进行20万元以上的投资事项。
  (5)对一方进行加万元以上的贷款事项。
  (6)融资与集资事项。
  (7)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
  (8)一项美元1万、日元100万外币买卖事项。  
  (9)不良债权的处置事项。
  (10)总裁认为有特别必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4.项目经营事项
  (1)重要的项目经营机会与风险事项。
  (2)项目决策事项。
  (3)项目的实施与监控事项。
  (4)大宗交易事项。
  (5)一项价值30万元人民币索赌事项。
  (6)重要交易关系的建立与解除事项。
  (7)营销渠道的选择事项。
  (8)营销策略的选择事项。
  (9)营销价格的决定、修改事项。
  (10)总裁认为有特别必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5.办公事务事项
  (1)重要的人事任免、调动和赏罚事项。
  (2)干部职工的晋升、提薪、奖金、津贴以及考核评价事项。
  (3)人事招聘、录用事项。
  (4)专家顾问的外聘事项。
  (5)一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赔偿事项。
  (6)一项金额5万元以上的办公事务开支事项。
  (7)一项金额5万元以上的聘金、会费、交际费开支事项。
  (8)一项金额3万元以上的招待接待费、差旅费开支事项。
  (9)重要的涉外、公关事项。
  (10)契约与诉讼事项。
  (11)总裁认为有必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6.本规定以外的事项,除总裁认为有必要提交部门经理审议,决策权限归总裁所有。
  第七条 决议
  部门经理会议审议与决议,完全在总裁的决策与拍板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决议执行
  部门经理会议一经形成决议,由相关部门经理或室主任负责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总裁以下的全体职工必须按决议内容与精神执行。决议内容与精神的变更权在总裁。
  第九条 会议事务
  部门经理会议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全权负责。
  1.会议议题的资料整理与准备。
  2.会议议程安排。
  3.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
  4.会议议决草案起草。
  5.会议文件的保管。
  6.对会议决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向总裁报告。
  第十条 实施报告
  部门经理或室主任,有义务和责任在适宜时候,把决议实施过程、情况与结果,向总裁报告。
  第十一条 附则
  1.在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负责会议事务的情况下,由总裁办公室成员中指定一名代理。
  2.本规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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