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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______小时内开出,新入院病人医嘱,应在______小时内开出。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以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对于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间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5.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盯向经治医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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