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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凭门(急)诊医师开的通知单、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等到住院部办理。住院部应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一般项目,排好病历号,然后再通知病室。急诊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将病历交主班护士,按规定整理后封存,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部,凭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手续。护理人员应凭转帐单发给出门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主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在门诊病历册上书写住院小结,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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