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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选聘的范围及限额
  第二条 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 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 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 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 选聘的条件及标准
  第六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 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第八条 在近两年内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英才创新奖获得者,且在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条件范围内的,可直接聘为公司技术专家。
  第九条 岗位操作能手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参评:
  (一)精通本岗位技术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原理,具有高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能独立或带头解决关键性各类操作技术问题,效果显著的。
  (二)近两年内,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科技攻关,取得公司级技术成果三等奖以上、QC成果一等奖,或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有娴熟的岗位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做到本岗精,多岗通,全岗能。在公司的技术比赛中获得本工种第一名、局级前六名,集团公司以上前十名,并积极搞好技术传帮带的。
  第十条 近两年内创造出的绝活、绝技得到局内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或创造出先进操作法在局同行业推广的的;近两年内在公司技术大赛中获得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出工种中的钻井司钻、钻井液工,井队电工、井队柴油机工、井队机械大班、电气焊工等六个工种个人第一名的,近两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局技术大赛前三名获得者及近两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以上技术大赛前六名获得者,且在公司岗位操作能手选聘条件范围内的,可直接聘为公司岗位操作能手。

  第四章 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 采取个人申请、基层逐级考核推荐、部门审核、选聘工作专业评审组评审、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评聘前公司将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的数量、条件标准等情况进行公布。选聘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向全公司职工发布信息。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构成及岗位分布情况,按专业或工种下达选聘指标的分配。
  (三)基层推荐
  申请参加选聘的人员,填写选聘申请表,提交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能反映自身条件和资格的证件、资料,
  技术专家各分公司级单位进行提名推荐。岗位操作能手由小队级单位量化评议后向分公司级单位推荐,分公司级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后择优向公司推荐,
  (四)部门考核
  公司对分公司推荐的人选及其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五)评议审查
  由公司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业绩评审,技术专家通过评审直接确定拟任人选。岗位操作能手通过基层逐级考核推荐,公司选聘专业评审组对基层小队、分公司级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按下达指标的1:2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评审组进行民主测评、组织谈话、获奖成果和理论、技能(考核细则根据岗位实际由公司选聘评审组相关部室成员牵头另行制定)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解决关键问题能力、相关知识、群众公论等.整个考核采取百分制,民主测评占10%,业绩考核占10%,获奖成果占15%,操作技能笔试占最后得分15%、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最后得分的50%。根据得分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讨论审批
  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讨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
  第五章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技术专家、公司岗位操作能手每两年选聘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对技术专家建立考绩档案,每年考核一次,对其学识水平、业绩成果及政治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表现平平的进行诫勉、两年内无重大成果的不再参加下届选聘,取消相关待遇。若取得了新成果,业绩突出,可以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公司对岗位操作能手每年考核一次,对操作技能无提高的进行诫勉,对两年内不能适应新设备操作需要,没有进行实践经验总结和推广的,不再参加下届岗位操作能手选聘,取消相关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确实能够起带头作用的,可继续连选连任,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纳入公司级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管理:
  (一)调离本公司工作的;
  (二)技术专家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操作能手调离原从事的操作岗位的;
  (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工作表现差,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不履行聘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
  (四)因本人失误造成责任事故的;
  (五)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到党纪国法处治,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受行政处分的。
  第十五条 根据技术专家的业务专长,安排他们到钻井生产和专业技术的关键岗位工作,鼓励他们充分施展才能。
  (一)在公司重大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对外合作项目或重点生产项目的关键技术岗位上,承担重大或开拓性的工作;
  (二)参加公司的重大技术、经济决策的咨询、可行性论证,以及科学技术等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三)作为公司某一专业领域或项目的代表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与有关方面举行业务洽谈,或到省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及考察等;
  (四)参加公司级重大科研成果评审和鉴定,培养公司青年技术骨干。
  第十六条 根据岗位能手的技能专长与岗位能手签订聘约,明确岗位能手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对公司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和修改工作;
  (二)在规范公司本岗位操作标准,创造先进岗位操作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使用的研究等工作中担负责任;
  (三)参加公司青年岗位能手、职工技术大赛的评审工作,并可直接代表公司参加局以上本岗位职工技术大赛;
  (四)负责公司本岗位操作技能的推广,在公司同岗位职工的技能培训中担任教师工作;
  (五)在岗位竞争中优先使用,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要带头承担本单位的技术技能传帮带,每年至少帮带一名徒弟,保证帮带效果。

  第六章 待遇
  第十七条 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评聘后次月开始,每月技术专家享有***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操作能手享有***元的岗位津贴。对于公司级以上核心专业技术人才、核心操作人才,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等享受专项技术类津贴人员,又被选聘为公司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的,不重复享受津贴待遇,津贴待遇择高执行。
  第十八条 对在科研攻关、岗位操作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级优秀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根据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由公司专项奖励基金进行奖励,对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晋级。
  第十九条 优先为他们提供进修和培训深造的机会,为他们参加各种学术、技能经验交流、发表学术技术、岗位操作论文和科研及工作成果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 优先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技术专家和岗位操作能手享受副科级体检、疗养和通讯费待遇。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技术专家、岗位操作能手选聘专业评审组由公司领导和机关部室等有关人员组成,按照公开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选拔聘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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