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 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