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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方针与原则:
  在我们所负责的范围内,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电力工业的特点,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三个基本原则并使之得到具体落实:
  我们将努力工作,依靠科学的管理,健全的组织,切实的措施,铁的制度,高素质的职工,使正确的方针与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我们相信: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把所有事故都掌握在预防和控制之中:                          
  安全目标:
  确保我所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不发生一般火灾及以上防火防盗事故;
  不发生所保管的现金、票据、材料、物资丢失被盗事件;
  不发生有人为责任的治安事件;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辆、与准驾不相符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强行超车、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
  不发生车辆驾驶人员以职谋私情况;
  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发生公车旅游、公车私用等情况;
  实现3个百日安全长周期;
  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推动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平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机制;
  班组不得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违法犯罪的严重事件;
  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职工不发生违纪、违法犯罪事件;
  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事件;
  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不发生市级、区级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不发生人为责任的投诉不超过1次,同一事件不得重复投诉。
  安全责任:
  各班组专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班组第一负责人是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本班组的政治责任;
  要认真负责贯彻“党委领导、行政负责、群防群治、落实基层”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抓好各项安坌措施的落实;
  杜绝政治案件、特大案件、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各班组应保证本班组的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制度保障:
  各班组成员对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以及我公司和我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应保证其贯彻执行;
  各班组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充实和完善本班组的制度,不断健全防范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措施;
  各班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糸应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准确上报班组情况、保证这些制度的落实;
  各班组要从制度上保证(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涉及人身安全、重大事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各班组要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保证职工掌握所需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规程及要求,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
  检查与考核: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
  附则: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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