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员工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 员工身份确认程序
1.招聘人员应仔细审查《应聘申请调查表》相关栏目的完整性(包括相关人员的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证明人姓名等)。
2.确定录用后,_____天之内到人才市场或其它部门对相关证件进行验证并向公司提供验证证明。确定录用并在员工入职_____周内,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电话证实《应聘申请调查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包括工作经历、亲属关系等。
3.新员工入职_____周内,应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验,若体检不合格,公司可中止试用该员工。
4.新员工入职一个半月内,应配合公司完成担保书并寄回公司,若担保人不能按时(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计算)将担保书寄回公司,公司可中止试用该员工。
5.员工的担保人必须是直系亲属。
6.综合部收到担保书后,由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立即发出“人事调查表”进行员工身份的再次确认,并要求回函,如不能按要求回函,将延期转正或中止试用。
7.若担保内容或回函等与真实身份不符,将解聘并扣除工资,情形严重者,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8.员工亲属回函须有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确认真实身份及员工关系真实性的证明。
9.若未能及时做好担保与人事调查工作,该员工出现问题时,综合部相关人员须承担相关过失责任。
二、办法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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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