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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用具的领用及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1.购置的审批:
  (l)家具、用具的购置权属公司总经理室;
  (2)各部门申购家具、用具,必须编制计划,提出申请理由和用途,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
  (3)属低值易耗品的用具、工具,由部门提出意见,财务部审查后呈报总经理审批。
  2.家具、用具的领用:
  (l)按照购置审批权限范围审批领用;
  (2)家具、用具的领用必须填报领用单;
  (3)领用部门领用后要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名,负责保管;
  (4)每季度盘点一次。
  3.家具、用具的报废:
  (l)报废的审批:凡出现残损并失去使用价值者,必须说明原因,若属人为残损,按情节分别由部门经理决定当事人应该赔偿的部分,其余部分填写报损单,由部门经理加具体意见报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2)自然残损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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