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并掌管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进行总分类核算。反映各项货币资金的收付结存情况;保证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做到不任意“坐支”;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保管账外现金。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结出余额;月终按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清楚,如有错记漏记,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如有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对未达账项要逐笔列示,并及时查询。对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应按制度规定设置明细账户,并及时登记,经常核对,定期结账。
3.认真执行《会计法》,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会计制度的收支业务,不予受理。
4.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办理款项收付业务。坚持复核制度,办理款项收付必须根据稽核岗位审核编制并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后再行办理,对重大开支项目,要严格执行授权人审批制度。整理装订经办的收付凭证及有关会计资料,应定期移交保管会计档案的岗位。
5.确保库存现金、外币、有价证券和经批准代保管的贵重物品的安全完整,无损无缺。严守保险库柜密码的秘密,不任意将保险柜钥匙交给他人。
6.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有关印章,并按制度规定不保管签发票据所使用的全部印章。
7.加强对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的管理,专设备查簿,登记票据领用和注销手续。票据作废加盖作废戳记后与存根一起保存。支票遗失时,负责按银行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8.按规定负责办理外币收付、外币折算和外币保管业务。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掌管各种外币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并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