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档案要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会计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1.借阅的手续程序:借阅人必须请示本部门或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
  2.借阅地点的限定:借阅人通常应在会计档案室内查阅,如需带出档案室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
  3.借阅时间的约定:有的只需借阅x天的,必须由借阅人开具借据,写明使用期限,并经有关部门负责签章同意,档案管理员还应作借阅登记手续,登记借阅会计档案名称、期限、本数、归还时间。借阅人归还借阅的会计档案时应登记收回日期。
  4.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5.凡违反会计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的,轻者批评、警告,严重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