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机构,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主办
(一)人力资源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设经理___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1.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2.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订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3.设计、推行及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 件,以求适才适所。
5.依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6.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待遇。
(二)人力资源部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1.专员:
(1)行政公文处理;
(2)员工征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招募行政工作;
(4)考绩行政工作。
2.办事员:
(1)资料档案管理;
(2)劳保行政工作;
(3)考勤行政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组织关系
1.受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2.以诚恳友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3.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
4.为完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第三条 组织
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第四条 体制
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基础。
第五条 工作分析
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力资源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 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力资源行政的依据。
第六条 分层负责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第七条 编制
本公司其于人力资源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员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员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第八条 人力控制
(一)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二)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1.各单位如需增补人员,先至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2.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3.人力资源部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4.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力资源部凭副本办理。
第九条 招募甄试
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员增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行拟订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 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订;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2. 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如下:
(1)登报征求:选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同仁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3.应征资料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初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4.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笔试包括:
专业测验(申请单位拟订试题);
定向测验;
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智力测验。
(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力资源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5.背景调查: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先出发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进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第十条 任用
(一)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录用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提醒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1 张;
5.户口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扶养亲属申报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二)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三)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力资源部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验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四)人力资源部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列: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
(五)前条 逐项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即填制“新进人员简介及到职通知”,引导新进人员向单位主管报到,由单位主管收存到职通知后依“职前介绍表”逐项给予说明,并于报到程序单上签章交回人力资源部,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六)人事科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人员异动记录簿”;
2.登记人力资源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3.干部人员发布“干部到职通报”;
4.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5.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
6.收齐报到应缴资料(扶养亲属申请表转会计科)连同甄选报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保管。
第十一条 对保
(一)新进人员报到上班后,应实施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必要复对一次,并予记录。
(二)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
(三)被保人如无故离职,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出“保证责任催告函”。
(四)有关对保作业,应另参照人力资源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试用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 个月(作业员为40天),届满前一周由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表”,分甲(干部人员)、乙(一般人员)两种,并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划分表顺序,逐级考核。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表发给“试用期满通知”。
(三)人力资源部发出试用期满通知后,并依不同的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者,另发给通知单;
2.调(升)职者,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异动作业;
3.薪资变更者,由人力资源部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
(四)前条 办理完毕后,考核表应归入个人资料袋中。
(五)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表现不合要求,单位主管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可立刻提前办理考核,并签人事异动申请单,报请权限主管核定停止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