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收帐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收帐款管理原则
  1.实事求是,公平合理。
  2.平等互利,利益共存。
  第二条 应收帐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帐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帐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第二章 应收帐款管理范畴
  第三条 即期应收帐款,是指自公司发货之日起,3个月内应回款的应收帐款。
  第四条 逾期应收帐款,是指3个月以后仍未回款的应收帐款。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以内。
  第五条 其他应收帐款,包括坏帐损失、短缺丢失等。

  第三章 应收帐款监控管理
  第六条 对即期应收帐款,办事处须自公司发货之日起3个月内回款。不能按时回款,应及时向公司信用部提交书面报告书,报公司总部核定。
  第七条 对属逾期应收帐款,办事处须向公司信用部提交逾期书面报告书,同时提供有关客户详细材料,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逾期应收帐款情况等。
  第八条 其他应收帐款,包括坏帐损失、短缺等,如属公司责任,由公司财务承担;如属办事处责任,由办事处按厂价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日常管理
  1.做好应收帐款的日常记录。每周对办事处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帐款记录进行分析1次,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2.由办事处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如本部人力有限则要求客户亲自填写),寄回公司总部;法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等,因为涉及以后法律纠纷,要求信用部有一份留档)收集。
  3.发货之日起10日内,及时做好办事处收货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月度归档管理。
  4.发票管理:坚持“前票不回,后票不开”的原则。同时办事处在发票开出后3个月内须及时回款;3个月以后未回款,则列入逾期应收帐款范畴。6个月仍未回款,由办事处向公司信用部提交书面报告书,陈述相关理由,并提供有关客户详细材料,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逾期应收帐款情况等。
  5.发货凭证管理:主要是各种发货凭证、回执单(因其是诉讼最主要的证据),由销售服务部门100%回收整理、归档。办事处收到货后一定要有回执单,若无回执单,销售服务部要发出收货确认书。若非办事处经理签收回执单,他人代签收的,须有办事处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6.往来帐目核对工作。每月底,与办事处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发出对帐单,并由办事处填写月度产品动态表及时寄回公司信用部。
  第十条 催收管理
  1.建立发货、应收帐款信息网络,即销售服务部、财务部、信用部间的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立应收帐款信息库。
  2.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由信用部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根据公司催收工作程序,开展对办事处货款催收工作。每3-4天催收1次,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月度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3.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
  4.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帐款,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停滞发货、计罚利息等),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审定。
  5.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列入重点催收对象,由信用部派员进一步核查,并提出催收意见书。
  1)货款逾期,经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2)拖欠、挪用货款的。
  3)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4)发现债务人有骗货、逃债迹象,可能形成非常债权的。

  第四章 应收帐款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一条 诉讼准备
  1.由办事处把欠款需要诉讼的客户情况上报信用部,由信用部经理审定是否由公司总部协助追款。
  2.对拖欠货款时间较长(2年内)的客户进行审查,初步拟定是否要采取法律手段。
  3.收集准备起诉客户的相关诉讼材料(各种法律证据),包括发货申请单、合同副本、对帐单等。
  第十二条 诉讼阶段
  对逾期应收帐款,确实催收无效,在完成诉讼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信用部门编写诉讼文书,呈报营销副总经理审定,提交司法机关,参与诉讼工作。
  第十三条 其他法律事务
  由信用部负责开展对内对外的起诉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同时为办事处提供相关法律协助。

  第五章 发布、解释及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西____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西____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信用部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