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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部门经理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______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班前列队时将工作重点明确给保安员。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二)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为严格规范警棍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3.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6.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使用规定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2.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2)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各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
  (8)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保安部经理、班长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部经理、班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10)保安部经理、班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公司总经理。
  2.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3)保安部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大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大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大厦保安中心,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部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班长和部门经理,组员到现场协调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维修部和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部门经理填写重大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程序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大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班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大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当暂时将反溢的地下水道能往大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水泵将大厦的积水抽排出大厦外;如水浸来自大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维修部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维修部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大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通知大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维修部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大厦首层;管理部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大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维修部,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大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大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五)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值班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班人员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六)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七)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及时召集大厦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
  2.大厦消防监控中心人员收到大厦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2)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楚大厦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3)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
  (4)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3.迅速行动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3)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4)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4.救护疏散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2)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3)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4)医疗救护小组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
  5.保安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
  (1)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大厦外围秩序;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大厦;
  (3)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

  (八)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
  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九)停车场管理守则
  1.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2.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4.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______公里/小时。
  5.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7.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占车位交费。
  8.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入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
  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9.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管理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十)保安员如何对大厦、商场、小区进行管理
  1.商场公共区的管理
  1)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2)重点保护珠宝柜、名表行、古董柜等。
  3)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的人员。
  4)保安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营业柜内。
  5)对租赁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厂家或个人在进出货物时原则上在晚上10点以后进行,否则保安员有权给予阻拦。
  2.对停车处及“的士”的管理
  1)大厦停车场交通、治安、收费均由保安部负责,任何车辆的司机都必须服从车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大厦停车场是收费公共停车场,只提供停车方便,不负责保管,只占位停车的车辆(排队候客的出租车除外)均应照章交费,乱停乱放的车辆酌情给予处理。
  3)保安部派岗,只有经考核、结业并持有“调度证”的人员才有权对大堂前的客人用车进行调度。
  4)出租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排队候客,不得乱停乱放或抢活拉客。
  5)调度员不得与出租车司机攀拉关系、收受贿赂、提供方便,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6)凡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出租车司机,保安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甚至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
  7)保安员应维护好车场的秩序,看好停放的车辆,以防止造成损失。
  8)遇有重大活动时,停车场中的任何车辆都应该避让活动的车辆,确保活动的安全。
  9)严禁出租车司机使用大厦内部的电话或设施。
  10)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及范围。
  3.对商场突发事件的管理
  1)保安部对火灾等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必须无条件的听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动。
  2)员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有责任立即报告保安部。
  3)大厦如发生偷窃、抢劫、凶杀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在报告保安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保护好现场,除紧急抢救伤员外,不得进入现场。
  4)当公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案件时,保安员和员工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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