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企业每月至少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企业进行账单核对时,往往出现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同日余额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计算错误;二是记账错漏;三是未达账项。
  计算错误是企业或银行对银行存款结存额的计算发生运算错误;记账错漏是指企业或银行对存款的收入、支出的错记或漏记;未达账项是指银行和企业对同一笔款项收付业务,因记账时间不同,而发生的一方已经人账,另一方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2.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在会计实务中,银行存款调节后余额平衡关系是作出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如果调节后余额一致,表明账户内结存额计算无误。如果调节后余额仍不一致,表明账户内结计算一定有误,应立即查明错误所在。属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应及时通知银行更正;属于本单位原因,应按错账更正办法进行更正。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一般将所有未核对一致的项目均视为未达账项,但对于出现的各种未达账项,应进行认真审核,确属未达账项的,应督促有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或记账手续;属于记账错漏的,应予以及时更正。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有多种编制方法,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补记式”余额调节法。其基本原理是:假设未达账项全部人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应相等。其编制方法是:在双方现有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方未收账项,减去对方已付、本方未付账项,计算调节双方应有余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账项-银行已付企业未付账项=银行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账项-企业已付银行未付账项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后,不需进行账簿记录的调整,只有等到有关单据到达,才可进行账务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