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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厂须知

  1.凡属本厂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厂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凡属本厂员工必须忠于职守,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3.凡属本厂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所有受雇本厂的员工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若有发现立即辞退处理。
  5.所有新进员工前一周均为试工期,若不合格则无薪辞退,试工合格后方可正式试用。一般月薪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日薪或件薪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本厂可根据新进员工的试用表现延长或缩短其试用期。
  6.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厂证,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短裙进入车间。
  7.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考勤管理规定:上下班必须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旷工达五次作无薪自动离厂处理。
  8.所有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满急辞工者本厂一律扣30%工资以代替提前一个月申请。
  9.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打架斗殴、或从事其他不良风气的活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留宿非本厂人员。
  10.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用餐管理规定:排队打饭打菜,任何人不得在饭堂内酗酒、打架闹事,不得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内。
  1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任何人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12.所有员工必须遵守门禁制度:上班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外出,须有行政部批准的放行条方可放行;若因私事外出,须到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后,保安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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