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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胸卡。
  第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第五条 上班时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衣及休闲装,请穿西装和职业装,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第六条 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
  第七条 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第八条 不要因私事找公司长途电话。
  第九条 不要在公司电脑上发送私人邮件或上网聊天。
  第十条 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不要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
  第十二条 所有电子邮件的发出,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邮件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和部门经理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第十四条 不要迟到早退,否则每分钟扣款1元。
  第十五条 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假条未在办公室即时备案,公司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第十六条 平时加班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事后备案公司不发加班费。
  第十七条 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则将被公司开除。
  第十八条 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找卡,需及时请示部门经理签字后于次日报办公室补签,否则当做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加班必须预先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向办公室申报,凡加班后申报的,办公室将不予认可。
  第二十条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会补签,如因故未打卡,请到办公室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吸烟到卫生间,否则罚款。
  第二十二条 请病假,若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第二十三条 请假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市场部员工因当日外勤,不能回公司打卡,须请部门经理在当日8时30分以前写出名单,由办公室经办人打卡。
  第二十五条 凡出远勤达1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第二十六条 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总经理办公室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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