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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月绩分析细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各级干部明了计画和已执行业务的成效,藉以激励各级人员致力达成年度盈馀目标起见,特规定逐月分析各部门执行年度经营计画业绩有关细则,以收预期管理之效。
  第二条 日常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各部门每日发生收支传票或原始凭证必须根据许可权的规定批准,经办人填妥分析表再依规定流程办毕有关手续,送回财务部登账,否则若与财务组的付款分析发生不相符时,增加复查的麻烦。(当月各部核准的传票单据等财务必於当月登账,不可跨月。)
  2.各部门每10天应将收支累计和计画比较,以便追踪未达到目标者,以求改进。
  第三条 月终收支资料的整理与提供。
  1.当月的支付凭证如收据、统一发票等,应於次月3日前办妥各项手续转财务部,如过期者概不受理。
  2.每月5日前各部门根据上月份的分析表计算出各部上月盈亏,送稽核室或总经理核阅。
  第四条 月绩稽效。
  分析表的填写方式如下:
  (1)目标额:系根据年度计画表填写,并考虑收支平衡,勿忘受高利息影响而赚钱变为亏本。
  (2)未完工累计:各部门所承包工程未完工部分累计(将上月底止未完工累计总额+本月当日累计订货)。
  (3)产值:产值即完工额(生产额),产值的计算必与实际售价相符。
  (4)销货:当月所开发票金额的累计。
  (5)收款:当月实际收回款额的累计。
  (6)赊欠累计:将上月底止的赊欠累计总额+本月当日的累计销货额=本月当日累计收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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