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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手续及出差费支付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旨在确定公司干部和职工因公司业务出差的手续及差旅费支付标准。由于出差目的、性质、时间及费用支出千差万别,难作统一规定,故本规定仅作一般性规定。
  第二条 例外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均依有关细则处理。对海外出差,作另行规定。
  第三条 出差类别
  出差分为“近距离外出”、“当日出差(当日回来)”和“住宿出差”三类。
  第四条 近距离外出
  近距离外出是指利用交通工具或徒步,以公司总部为中心,在半径__公里范围之内的外出。外出范围由总务科长与总经理协商决定。在必要时,近距离外出可变更为当日出差,或作住宿出差处理。
  第五条 当日出差
  当日出差,是指从公司出发后,当日可返回的出差。当日出差的地域范围由总务科长和总经理协商决定。但它不得与前条所属地域重复。地理偏僻或交通不便地区,可按住宿出差处理。
  第六条 住宿出差
  住宿出差,是指当日出差地较远,通常需要住宿的出差。因出差内容和需要时间的差别,有些住宿出差也可以作为近距离外出或当日出差处理。
  第七条 出差路线及时间
  出差路线一般应选择最短而且最方便的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所用时间。出差途中如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改变路线时,应得到总务科长同意,按实际旅费支付。
  第八条 私人旅行兼公务出差
  职工私人旅行兼公务出差时,公司仅向其支付用于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
  第九条 出差费
  出差费在区分“近距离外出差”、“当日出差”和“住宿出差”的前提下分别支付。
  第十条 出差费内容
  1.出差费包括以下内容:
  (1)铁路、船舶、飞机票费;
  (2)交通费;
  (3)出差补贴;
  (4)住宿费;
  (5)通信费;
  (6)伴随出差发生的其他正当费用。
  2.铁路、船舶、飞机票费依种类和等级实报实销。
  3.交通费指用于公共汽车、地铁等短距离费用。据个人申报,按实际费用支付。原则上不得利用出租车。
  4.出差补贴用于出差人的饮食和杂费支出,按出差日报定额支付。上出差按全额支付,下午出差半额支付,午后8小时以后不支付。
  5.住宿费按定额住宿天数支付。在火车上过夜的,按半额支付。
  6.出差中的电报、电话、传真、信函、汇款费、邮票等通信费依报销凭证实费支付。
  第十一条 出差计划及申请
  出差费原则上应在一周前,通过《出差计划表》提出预算。经事业部责任者批复后支付。出差费的精算原则上必须提交支出收据凭证。
  第十二条特例
  当交易客户、相关公司人员或公司干部随行,或因不得已理由,出差费超出规定时,经随行干部或公司财务主管批准后,可实费报销。
  第十三条 利用公司车辆出差
  驾驶或搭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支付交通费。
  第十四条 出租车的利用
  出差过程中,利用出租车仅限于有交易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携带物品过重、下雨天访问客户等情况。这时按实额支付出租费。但必须在出差费报销单中说明理由,并经随行干部或事业部主管批准。
  第十五条 出差中公休
  出差过程中,如遇出差人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差前,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出差归来后,可采取倒休方式,补足休息日。
  第十六条 超期停留
  出差过程中,因生病、交通中断或其他意外情况超过预定期限停留卧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按长期滞留费标准,支付费用。出差者必须携带健康保险证前往。
  第十七条 礼品费
  在出差过程中,如需向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或送土特产时,其金额应限在____元以内。超出此金额,须经事业部主管批准。
  第十八条 招待费
  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原则上应事先在(出差计划表)中提出具体预算并经上级批准。其金额一般限定在____元之内,科长以上限定在____元。
  (二)近距离外出及当日出差
  第十九条 出差计划表
  出差者须提交《出差计划表》,经事业部主管批准后方可成行。
  第二十条 出差时的联络与报告
  出差者从公司出发和归来时,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不能按期回公司时,需通过电话等与公司联系。
  第二十一条 出差日报
  当日出差者完成出差任务,回公司后,应填写出差日报,提交给主管领导。
  第二十二条 近距离外出与当日出差的出差费
  近距离外出,仅对交通费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依以下标准支付出差补贴和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费预付
  日常性的当日出差费,可依据出差计划表提出概算,并预付出差费。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支付
  当日出差如遇紧急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在外住宿时,按住宿出差的有关规定支付住宿费。但前提是需与主管领导联系,并得到其批准。
  (三)住宿出差
  第二十五条 出差申请
  出差者必须事先提出出差计划表,提交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六条 出差费预付
  出差者依据批复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科提出出差费概算,并申请预付出差费。财务科对未精算上次出差费者,拒绝预付出差费。
  第二十七条 出差日报
  出差者必须每日自出差地向主管领导寄送出差日报一式两份。但出差刚间为两天者,可回公司后提交。对不按规定邮送或提交出差日报者,停发相应的出差补贴,但经主管引导认为不得已情况除外。
  第二十八条 出差费精算
  出差者回公司后,应于两日以内填写出差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给财务科,以作结算。如出差者回公司后遇公休日,原则上应在翌日办理出差费结算。
  第二十九条 住宿出差费
  对住宿出差者依下列标准支付铁路、船舶、飞机票费、补贴、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三十条 指定旅馆住宿
  出差者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旅馆住宿。如变更旅馆,须事先进行联系。
  第三十一条 利用快速列车或飞机出差
  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搭乘快速列车或飞机出差。除总经理外,一般乘普通舱。
  (四)特别旅费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免费住宿
  出席招待会、客户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驻外机构时,不支付住宿费。来往于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之间的出差,原则上必须利用公司的住宿设施。投宿于亲友家时,支付50%的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 长期滞留
  在同一地区连续停留超过七日时,视为长期滞留出差。
  第三十四条 特殊业务出差
  出差目的与内容与一般出差有区别的,称为特殊业务出差,如参加研讨会,招待客户,随客户出差,到本公司事业部赴任等。特殊业务出差的出差费支付标准如下:
  1.出席研讨会时,支付火车、船舶、飞机票费、住宿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
  2.因招待客户出差时,支付预算范围内的接待费;火车、船舶、飞机票费、住宿费、其他杂费和相当于30%的补贴,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
  3.异地赴任则按另行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出差中的私人旅行
  出差中不允许进行私人旅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欲进行私人旅行,需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私人旅行日数应从本规定中的出差日期数中扣除。
  (五)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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