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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规章

  第一条 报告义务。业务员对“顾客信息报告书”的各项目应不断地注意并向上司报告。
  第二条 报告的种类及方法
  1.日常报告:口答。
  2.紧急报告:口答或电话。
  3.定期报告:依照“顾客信息报告书”。
  第三条 顾客的级别分类。依顾客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3个等级。
  1.A等级:以公司的大小,对信用问题能安心者(与本公司现在的交易大小没有关系)。
  2.B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属于此项。
  3.C等级:要注意的店。
  (1)中间批发商(比较大的店也将其列入注意团体里)。
  (2)尚欠账款者(达50万元以上)A等级以外的公司。
  (3)尚欠账款者达20万元或未满的公司,其大小比例与本公司的交易额比较多的店。
  (4)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小公司或个人商店。
  (5)有前例的公司。
  (6)评判不好的公司。
  (7)新开发顾客(不问其规模如何,一年间将其列为c等级)。
  A等级的“业界的一流公司”及B等级“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并不由所长来做判断,而由营业主管来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都列为C等级。
  第四条 定期报告
  1.业务员对于朋C各等级的分类,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向所长做定。主管对各项报告做整理,依下列事项经由总经理向董事做报告。
  A等级:6个月一次(每年9月、3月);  
  B等级:3个月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
  C等级:每月一次。
  2.报告书于每月底向营业主管提示,营业主管从第2天算起5日内向总经理提示,总经理阅览后送到总公司。
  第五条 日常报告。以“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第六条 紧急报告。拒付发生,拒付的可能大的支票的延期提议等紧急信息,依各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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