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同发展,保持良好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同生效日起,必须以“____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并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在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______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____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____条”办理。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应定期给乙方提供免费研习机会。如有必要收费,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进行评鉴及建议工作,以提高乙方的业绩。
3.甲方应将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其他与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4.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
1.应遵守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2.每月至少应拨__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3.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__万元以上。
4.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5.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告,以不破坏企业形象为原则。
6.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依“____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__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同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究订立。
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同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1.____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2.经营决策委员会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3.____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____公司所属____连锁机构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