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确保所管辖系统设备的完全运行,对下属员工和所属设备有全面管理责任。
第三条 负责就所管辖范围的能源消耗、设备运行、工时利用、员工分配、材料消耗与各项经济指标提供分析报告,提高工作效益。
第四条 负责制定所管辖系统运行方案,并不断与操作人员研究改进措施,大胆革新创造,力图使本系统设备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节省能源消耗。
第五条 负责制定所管理系统月度和年度的维修保养计划和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定期报送部门经理审定,并负责组织、安排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制定工作标准,监督下属,保证工作质量。
第六条 切实执行部门经理指令,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督导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坚持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按“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 “四不漏” (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的标准严格检查、督导下属。
第七条 掌握科技发展动态,认真推广新技术;改造不合理的设备,完善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对所属系统的重大改造工程参与设计,提出可行方案;验收工程质量。
第八条 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以及调整工作计划和增设新的维修项目,参与设备、设施的技术更新及改造。加强公司竞争意识教育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组织处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保证所管辖系统设备始终处于优良的技术状态,当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影响正常营业时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
第十条 深入现场检查所属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及控制状态,现场督导重要维修工程及增改工程施工,实地检查员工维修保养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控制工作质量与进度,发生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十一条 针对下属员工的技术状况和思想状况,编制培训计划;经常对下属员工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
第十二条 对各项工作的安全、维修问题进行讨论,提出表扬批评,负责填写过失单;对于不听从工作安排的员工和工作中的违章、违例事件有权做出各种惩罚处理直至开除。
第十三条 每天编制一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状况一览表”提交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