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 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和《深圳市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 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 设立主管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5.负责登记总帐,负责办理总经理及财务部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条 设会计员岗位一人
1.根据各级主管签批的票据进行核算,并填制记帐凭证。
2.登记存货、销售、费用、往来等明细帐,并编制其明细报表。
3.于每月5日前把所做的明细报表交主管会计。
4.负责财务部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四条 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6.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7.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 资金的管理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A:固定资产的购置权限
(1)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
(2)财务部主管初审;
(3)总经理审批。
B: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权限及程度
(1)总值500元以下(含500元)
a.申请人提出购置清单,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b.财务部审核;
c.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2)总值500元以上
a.申请人提出购置清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b.财务部审核;
c.总经理审批。
C: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及程度
(1)500元以下(含500元)
a.报销人填写报销单证;
b.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财务部审核;
d.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e.到财务部报销。
(2)500元以上
a.报销人填写报销单证;
b.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财务部审核;
d.总经理审批;
e.财务部报销。
D: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1)500元以下
a.借款人先填写借款申请单;
b.部门负责人审核;
c.财务部签署意见;
d.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e.到财务部借款。
(2)500元以上
a.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
b.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c.财务部签署意见;
d.总经理审批;
e.到财务部借款。
注: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严禁私人占用公款。原则出差借款(现金量)在万元以上应两人同行。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 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价值大小,如若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占为已有,更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 费用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1.各级别出差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B:部门经理、副经理可乘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
C:一般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硬座、轮船三等舱,一般不能乘座飞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注:上述各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凡超过上述标准乘座交通工具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在旅途中的生活费、津贴费、不分级别、不分地区、不分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在目的地费用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办法,包干范围a.住宿费b.生活费c.市内交通费。费用包干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到达地区的消费水平确定。见附表一。
4.正副经理、正副厂长以上人员出差,随同人员原则上可以乘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职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和在家期间按事假处理,没有补贴。
6.出差人员在外开展业务工作,公司可报销长途电话、电报、传真等通讯费用。
7.150公里外的省内出差,当天归来者,除报销规定的来回车费、船费外,每人每天补助30元(含出差地市内车费)。
8.因公在深圳市内及周围城市(东莞、惠州等)办事者,一般不得乘座“的士”,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预先审批。在此范围办事,未能返回公司就餐者,除报销规定的交通费外,补助误餐费8元。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三、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
2.财务部主管按用途、计划、实际开支情况审核。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部门主管、财务部意见以实际需要另外审批。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审批借款单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根据会计凭证给予付款,借款人签名。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将票据粘贴好,填写内容、金额,送部门主管、主管经理、厂长签字。
2.财务部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各级主管的联签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批示。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批签的票据进行核算,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要报销人或收款人签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或冲帐,实行多退少补。
第五条 存货管理
一、建立以仓库工作为基础,生产、采购参与管理,财务给予监督的存货管理体系。
二、建立存货月终(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制,车间在制品由生产部组织盘点,并填制盘点表。
三、仓库工作,在实物管理上,对生产、采购部负责,并按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资料或库存数量,在票据处理、帐簿报表上对财务部负责。仓库管理员必须处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货物的收进、发出及登记工作,具体为:
1.所有货物入仓,仔细验收,按品质部的质量鉴定标准进行存货入仓处理,填写入库单,按财务联及客户送至货单等送财务部。
2.所有货物出仓(或出厂)按生产加工单或成品发放单办理发放手续、填写出库单,经客户或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出仓。
3.生产部所有换料,必须有质检部门鉴定方可更换,补料必须列明原因及生产经理签字方可发给。
4.月终编制存货盘点表(成品仓编制成品进销存月报表)。
5.以上出入库单之财务联及客户送货或经手人便条,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送财务部,月终盘点表(仓库、生产车间)必须在下月1日下班前送财务部。
四、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对自己经管的所有货物,做到心中有数、收发货物准确无误,正确处理单据,保持实物与帐本、报表的一致,对于第一种货物,必须能随时随地查到其准确数量(即可投入生产数量)、不合格品或次品数量,以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往来帐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正确、及时地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债权、债务的存在和坏帐情况,定期清理各种往来帐款,每月与客户核对,防止坏帐损失。
3.应分别将不同单位的名称和个人姓名设立明细帐户,并及时催收货款或清偿材料款。要与客户每月对帐。
第七条 销售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货款,监督检查销售收入的回收、保证合同履行。
2.认真进行销售核算、严格按规定的先开单后发货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切实做好收发工作,详细核对品种项目,防止差错。
3.签订销售合同,先收取30%订金,然后下单生产,款到发货。
4.公司销售产品,由专人开具成品发放单,成品仓库管理员根据成品发放单,核对是否发放单上有财务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等印章或签字后,再认真核对货物发放,如特殊情况,款未收到而要先发货的,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才能发货。如没按上述条款而发货的,按情节轻重,对于仓库管理员及经办人员处以所发之货物的价款的5%-30%的罚款。
本规定从20____年__月__日起执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关的财务规定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后根据业务发展的要求补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