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新装增容用电和用电变更一口对外管理部门。
2、农村低压客户(综合配变供电的客户)的报装等相应事宜在所属供电所办理,各供电所应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并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的报装业务在电力客户服务中心。
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建档、组织竣工验收、签定供用电合同等,生技科专责人负责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等方面的工作,营销部负责计量等方面的工作,实业总公司负责客户施工等工作,生技科负责方案审核。
5、客户业扩工程竣工后,由客户中心组织生技科、营销部、供电所及实业总公司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接到验收通知后要按时参加,及时为客户验收送电。
6、电力客户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对外业务服务,对内负责有关业务流程的调度,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业扩报装流程管理
业扩报装流程分申请用电业务流程和业扩报装工作流程两部分。其中申请用电业务流程中将零散居民生活用电流程单独列出。
1、 说明
(1)居民照明系指居民照明用电;低压系指以380/220伏缴流电压向客户供电;高压系指以10千伏及以上电压向客户供电。
(2)不论高低压客户,对于暂时无法批准的用电申请,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说明原因。
(3)流程中各环节运行的允许期限(有效工作日),总的要求如下:
1)受理申请后将供电方案书面答复客户的期限是:零散居民用户*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客户*天;高压单电源客户*天;高压双电源客户*天。用户若对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
2)接到客户工程竣工报告单后,应在以下期限内进行竣工验收:高压*天;低压动力(包括非零散居民客户)*天。
3)受理增容申请时,应认真核查客户原供用电合同,查验原报装容量及计量装置安装情况。
4)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 供电方案须报上级机关审批。
5)具备送电条件是指:除具备业扩报装规定手续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a、对需要签订调度协议、电费分期划拨协议(合同)的必须签订。
b、对拖欠电费的增容客户,必须缴清原有欠费和电费违约金。
c、用户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d、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客户应与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就工程供电可行性 、用电容量 、供电条件达成意向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此规定办理,电力客户中心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