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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 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员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员
60
40
40
40
40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 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员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经 理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实报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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