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按考核规定具体审定各部门职工月工资、季度、年度奖金和津贴的发放。
4.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和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5.细化劳动工资管理规章,加强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按规定给予教育、批评或处罚。
6.建立工资台帐,负责及时、准确地编制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报表,提出有关的统计分析报告和改革建议。
7.核发工作证、工号牌卡和劳保防护用品。
8.配合有关部门和方面做好医疗保健、结婚、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社区选举和劳动争议等具体工作。
9.完成人事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