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辽宁
吉林
福建
安徽
江西
甘肃
云南
广西
陕西
山西
海南
贵州
西藏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黑龙江
内蒙古
海外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发布咨询
判裁案例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公企文规
案例分析
法学论文
法律常识
司法考试
搜索标题
搜索全文
搜 索
您的位置
:
首页
>>
企业文规
>> 文规正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企业文规
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现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现
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
内蒙古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文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董毅律师
辽宁沈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按地域查找法规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最新已解决问题
·
我的婚姻如何收场
陈皓元律师
·
律师会见不可以带手机进去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
请问,找了一家兼职介绍公司,支付服
贾颖磊律师
·
请问,找了一家兼职介绍公司,协议期
昌仕红律师
·
放弃工程款优先权
周文斌律师
·
拐弯时打转向灯了,后面车没刹车减速,
年遇春律师
全国专业律师列表
债务追讨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医疗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金融证券
保险理赔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抵押担保
海事海商
股份转让
私人律师
企业改制
按地域找律师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天津律师
重庆律师
河北律师
山西律师
内蒙律师
辽宁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浙江律师
安徽律师
福建律师
江西律师
山东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海南律师
四川律师
贵州律师
云南律师
西藏律师
陕西律师
甘肃律师
宁夏律师
青海律师
新疆律师
香港律师
澳门律师
台湾律师
黑龙江
法律文书
宪政权利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仲裁程序
执行拍卖
复议申控
纪检监察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公安执法
司法行政
国家赔偿
工商税务
劳动社保
银行保险
证券期货
信托投资
房屋物业
土地矿产
建设建筑
招标投标
公证证明
团体协会
企业设立
企业运营
企业制度
企业终止
律师诉讼
律师非讼
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
网络软件
会计审计
统计票据
国有资产
交通运输
医疗卫生
质检价格
食品药品
环境资源
农林牧渔
广告影视
科教文体
电信邮政
出版印刷
海事海商
物权债权
公民家庭
个体经营
民政宗教
留学移民
涉外事务
其他文书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