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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管理规定

1.试用期
被聘员工一般都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考察。
员工在试用期间缺勤达      个工作日(     小时)及以上,公司将根据缺勤状况延长其试用期           个月或立即解除试用。
试用期间双方互相考查。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公司有权随时解聘。
2.转正
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递交转正报告,填写《转正申请表》,申请转正。部门经理将考核意见和转正报告意见递交行政管理部,经行政管理部综合考评同意转正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布《转正通知书》,转入聘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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