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由护士长组织拟订、制定、修改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或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二、与住院部负责人共同负责,拟订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三、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和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协调各科室的关系,组织新技术的开展,参加护理查房等活动。
四、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五、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负责住院部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六、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使用情况,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七、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究工作及护理技术的推广,完成临床计划。主持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士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