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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科室质量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

  1.有抓医疗质量措施,有医疗质量总结分析。
  2.差错事故如实登记,及时上报,并有处理和整改措施。
  3.挂牌门诊名副其实,不得用下级医生顶替,诊室不得随意停诊。
  4.正、副主任医师每周上门诊不少于二次。
  5.进修实习医师有专人负责,认真带教,并做好考评鉴定。
  6.门诊病案书写合格。
  7.处方书写合格。
  8.门诊服务满意。
  凡违反上述规定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者,批评教育;如再犯或造成不良后果者扣当事人10~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发当月奖金直至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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