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以期达到符合任职工作岗位的全部要求。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真正起到技术骨干、中坚力量的作用。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把握其发展动向,用于改进指导本科室的工作,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四、继续教育采用临床实践、理论知识学习、技术训练、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疗业务技术讲座、互教互学、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计算机化教育等有考核的自学方式。
五、各科室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工作开展专业查房、教学查房、专题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手术示范、新技术操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借以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
六、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举行大科或全院性的学术讲座,介绍国内外医学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拓宽医护人员的知识领域。
七、鼓励支持医护人员撰写医学或护理论文,开展新项目,开展科研。支持业务骨干参加学术会议,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回院后能够开展新的项目,促进医院业务水平的提高。
八、鼓励在职职工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学习,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通过国家教委统一考试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者,医院给予奖励。
九、进修、继续教育学习
1.在职职工进修
A.进修时发生的直接进修费由本单位结帐报销,其他如租房费、资料费、讲义费、材料费、进修期末满自动返家或自动返单位发生的差旅费、接待费或其他各种费用由进修职工本人负担。
B.进修期间单位发放职工本人的固定工资、活工资、卫生津贴、取暖费等;每月无奖金、无进修补助费。
2.个人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为个人目的进行的各种考试学习等(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就视为个人目的)。此类学习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一律自理,待取得正式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时,由单位奖励每人5,000元。
3.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
A.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
B、差旅费的报销,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北川县委、县府县及财政局文件规定行。
⑴住宿费:职工因公出差,除按规定在报销住宿费时,应有持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外。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不按召开会议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报销,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职工因公出差每人每天,省外一般地区30.00元,省外经济特区35.00元,成都市区25.00元,省内其余各地、市、州、县及绵阳市区15.00元,北川县城12.00元。
⑵途中或住勤补助:因公出差,每人每天途中补助或住勤补助,省外一般地区10.00元,省外经济特区15.00元,省内8.00元,绵阳市5.00元,县内4.00元,小坝辖区内1.00元,本乡内无补助;会议期间不报补助费,只报在途补助费,有主办会议单位文件规定者除外。
⑶因公出差发生的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
⑷凡因公出差的途中或住勤补助,当天内只能填报其中一项,不能报途中补助的同时又报住勤补助。
⑸因会议需要填报差旅费报销费者,必须附上召开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⑹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