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密员由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保密意识强的同志担任。在保密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严禁将密级文件带至家中、公共场所或其他不适宜的地方。保密室按保密规定建设并加强安全措施。
3.收文要认真,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均由保密员拆封,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拆封;登文要规范,切实按党政文件的内容分类登记;办文要及时,尽快将文件送达领导及各单位;定期清理文件,年终全面检查、清退全部文件。
4.保密员去省直机关领送机要文电,学校派专车接送;发往本市或外地的机要文件,应交机要通信部门递送。
5.严禁将秘密文件当废纸出售。凡需销毁带密级的文件,均需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派2名保密人员护送至省委指定的造纸厂监销。
6.中央及国务院文件,除注明可翻印的外,均不得擅自翻印;翻印省委、省政府文件,绝密文件需请示发文单位批准;机密、秘密文件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保密室传真机由保密员专人使用管理,收发传真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7.现职领导阅文,要求3日内将文件送还保密室;确保周一上午原老校领导阅文时间,确保周三上午离退休干部阅文时间。
8.保密员工作变动时,要彻底清理所保管的文件,办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