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员接到保管员转来的商品到货原始单据,要立即审核注销合同,并分别加盖经(代)销商品等,必须在半小时内传递给物价员。
3.物价员接到合同员转来的商品到货原始单据要立即编制编号,核定商品价格,必须在接票后1小时内传递到仓库保管员。
4.仓库保管员接到物价员审核、定价后的原始单据,填制“经(代)销商品入库单”必须在2小时内传递到商店商品账。
5.商店商品账接到仓库保管员转来到货原始单据与“经(代)销商品入库单”,审核后填制“营业部的进销存日报表”必须在次日上午传递到商店会计室。
6.营业部门每日下午15:00前,分别填制“要货通知单”交至仓库保管员。
7.仓库保管员接到营业部门的“要货通知单”后填制“经(代)销商品出库单”并备齐商品,最晚于次日上午8:45前送至柜台,9:00前送货完毕。
8.代销结算员严格执行代销商品结算审核手续,保证结算符合规范程序,接票后必须在1小时内传递到会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