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职责
3.1 车管员职责
3.1.1 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 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 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 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 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 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 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 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 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 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 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 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 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 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 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 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工作内容
4.1 车辆的使用
4.1.1 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 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XX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XX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 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 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1.5 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 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
4.1.7 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 车辆的维修
4.2.1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 维修费在2000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 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2.4 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附则
5.1 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 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