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资金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l)在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