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平均计提折旧的方法,其累计折旧额为完成工作量的线性函数。其计算公式为:
(l)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2)按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工作小时
(3)按台班计算折旧:
每台班折旧额=原值×(1-预计残值率)/总工作台班数
2.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是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后期较少,以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计算折旧的方法。
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等等。现将常用的两种简述如下:
(l)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只要固定资产仍在使用,其期初账面净值就会一直存在,不可能冲销。为此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差额平均摊销,使最后1年的账面净值与预计残值相等。
(2)年数总和法。又叫级数递减法,即按固定资产在有效使用期内的累计应提折旧总额和递减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然后再计算每月折旧额。采月种方法.要先计算各年的递减分数,其计算方法是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数逐年相加之和作为分母,如以5年使用期限为例,其逐年相加之和为1+2+3+4+515;再将逐年数按5、4、3、2、1顺序作为分子,所得分数即为该年折旧率。这样第1年的递减分数为5/15,第2年的递减分数为4/15,依此类推。最后将各年递减分数乘以折旧基数,即得出各年应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3.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其累计折旧额为使用时间的线性函数。
平均年限法的计算方法是:以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固定资产预计残值(一般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除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如果需少留或不留残值的,应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规定的最短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