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的具体要求:
1.工作场所内,必须保持清整洁,不得存有垃圾、污垢或碎屑,具体包括:
(1)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
(2)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3)工作场所不能随地吐痰。
(4)墙壁不得有污垢。
(5)玻璃要保持清洁明亮。
(6)垃圾要及时清理。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2元。
2.走道及楼梯,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持清洁。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2元
3.餐厅的饭菜和饮用水必须保证卫生、清洁。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5元
4.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1)洗手间的水管用后及时关闭,厕所用后及时用水冲洗,以保持清洁卫生。
(2)厕所用后及时用水冲洗,以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使用非卫生纸以外的任何纸类上厕所。
(3)当厕所水压不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0.5分。
5.凡有可能产生异味、灰尘、粉末、噪声等的工作应尽量减少相关危害并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50元。
6.各工作场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考核标准:凡违反本规定者,每次每项扣50元。
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空气充分流通,并保持合适的温、湿度。垃圾及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置于规定的场所不得乱倒乱堆乱放。
考核标准: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扣1元。
8.各部门的保洁区域须每天上午按时打扫完毕(会议事先占用场地除外),部门主管每天定时检查。
考核标准:凡上诉要求达不到者,每次每项0.5元,主管每次扣2元。
9.住宿人员在住宿和值班期间,应保持住宿和值班场所卫生清洁,物品应摆放整齐,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
10.凡关于本公司环境卫生问题,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