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第三条 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条 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五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即:劳动合同期限也为一年(含试用期)。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约定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