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对产品、原物料、加工品等规格及作业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制定进料、加工品、成品检验标准确实执行。?
第四条 制定制程检查标准,并稽核检查站检查人员是否确实实施。 ?
第五条 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及鉴定报废品。?
第六条 检验仪器与量规的管理与校正及库存品的抽验。?
第七条 原料供应商,外协加工厂商等交货质量实绩的整理与评价。 ?
第八条 督导并协助协作厂商改善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第九条 制程巡回检验。?
第十条 制程管理与分析,专案研究并作改善、预防等再发防止措施。 ?
第十一条 客户抱怨案件及销货退回的分析、检查与改善措施。?
第十二条 资料回馈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质量保证作业。?
第十五条 研究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计划。?
第十六条 制定质量管理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其他有关质量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