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双文明监督岗的管理工作。
3.职责权限:
3.1 双文明监督岗领导小组:
3.1.1 组 长:公司总经理
3.1.1.1 负责双文明监督岗整体工作的管理。
3.1.2 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车间主任;
3.1.2.1 负责公司双文明监督岗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
3.1.2.2 总经办主任负责对双文明监督岗检查结果的审核。
3.1.3 组员:公司总经办双文明专干、当班调度及各部门、各车间(部门)内勤;
3.1.3.1 负责双文明监督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验证
3.1.3.2 总经办双文明专干负责对双文明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及结果的汇总、通报;
3.1.3.3 当班调度享有对《双文明考核细则》中违规现象的处罚权。
3.2 双文明监督岗对检查出的问题按《双文明考核细则》实施条款予以罚款,依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4.术语定义:
4.1 双文明监督岗:为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而设立的一种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车间主任、当班调度及部门、车间双文明专干组成。主要职能是全面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双文明建设,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展开。
5.工作程序
5.1 双文明监督岗设日常检查工作组、月度检查工作组:
5.1.1 双文明监督岗日常检查由总经办双文明专干、当班调度、及部门或车间一名抽调人员组成,每日下午16:00对各部门、车间双文明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验证
5.1.2 双文明监督岗月度大检查由总经办双文明专干、当班调度、及各部门或车间双文明专干组成,每月30日之前,下午16:00对各部门、车间双文明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5.1.3 检查结束,双文明监督岗成员对本次检查的各部门、车间情况分别进行汇总评述后,由总经办通报检查记录的结果;
5.1.4 各部门、车间职能管理人员对双文明监督岗发现的限期整改问题进行确认,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措施报双文明监督岗验证;
5.1.6 双文明监督岗每月召开一次小结会,发放流动红旗,表彰本月涌现出的双文明先进部门、先进车间。每半年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使工作不断创新和突破。
5.2 双文明监督岗考核标准:
5.2.1 考核标准见附表《屯河工贸员工文明行为规范》、《双文明考核细则》、《双文明监督岗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5.3 双文明监督岗考核细则:
5.3.1 双文明监督岗日检查、月度大检查按轻微不合格项、一般不合格项、严重不合格项进行处罚;
5.3.1.1 能将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的视为轻微不合格项,不予通报、不予罚款;
5.3.1.2 发现三处以下(包括三处)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视为一般不合格项,按《双文明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按《双文明监督岗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规定扣相应分值并限期整改、通报(日常检查不进行扣分)。
5.3.1.3 三处以上有问题及未将上一日限期整改事项完成,视为严重不合格项,按《双文明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按《双文明监督岗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规定扣双倍分值并再次限期整改、通报(日常检查不进行扣分)。
5.3.2 双文明监督岗设“流动红旗”两面,分别为先进科室、先进车间,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奖励标准为100元;
5.3.2.1 连续三次评为双文明先进部门或车间,奖励300元;
5.3.3.1 各部门、车间考评标准分为100分,依据月度考评分乘以部门难易系数即为月度考评分。对各部门、车间难易系数作以下规定:生产(1、2、3)车间、机电车间、热力车间、储运车间系数为1.01,质管办为1.0,总经办、经营办、生产办、技术中心、市场部、销售公司、供应办为0.99。
5.3.3 在双文明工作年度考核中未拿过先进的部门或车间,将不纳入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部门、车间的范围内。
5.4 双文明监督岗罚款基金的管理、提取办法:
5.4.1 由总经办双文明专干对每月双文明监督岗罚款及调度罚款(调度罚款单于次月的2号向总经办移交)统一进行汇总,由总经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经营办,由经营办根据罚款汇总表从每月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罚款,做为双文明专项基金;
5.4.2 双文明专项基金由经营办统一进行管理并专款专用;
5.4.3 总经办负责于次月的1号前做奖励、活动标准表,由总经办、经营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领用基金费。
6.附件:
6.1 《员工手册》
6.2 《双文明考核细则》
6.3 《双文明监督岗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7.支持文件
7.1 公司各部门管理办法
7.2 《餐厅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8.记录
双文明监督岗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