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类型
全市性工作会议包括两大类:
(一)全局性会议,包括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市国税局长会议、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专业性会议(含小型座谈会)。
二、会议管理原则
会议组织管理要坚持计划、精简、节俭、效能的原则,杜绝召开不必要的会议,严禁铺张浪费,确保会议质量。
三、会议计划
(一) 市局对全市性工作会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凡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二) 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市国税局长会议,根据省国税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一般安排在年底和年中各召开一次,会议计划由办公室提出。
(三)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计划由监察室提出。
(四)全市性专业会议一般每科室一年只开一次;研究税收业务的小型座谈会一般一年只开一至二次。会议计划由局内各单位提出。
(五)局内各单位要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召开的会议计划报办公室,经综合平衡提出建议后,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下达。
(六)严禁未经批准召开各类计划外全市性专业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计划外会议,申请单位应向分管局领导写出详细理由,由分管局领导提出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会议组织
(一)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市国税局长会议,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市国税局长会议召开前,都要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会议主题、议程、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各有关科室开展调研,起草会议文件。会前成立会务组,由局长指定会务组组长、副组长,由会务组组长报请主持会议领导确定会务组成员,并召开筹备会议,明确职责,布置会议准备工作任务。会议期间,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各项工作。会后一周内,做好各项会议文件的印发、归档等善后处理工作。
(二)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监察室主办,办公室、服务中心和有关科室协助。全市性专业会议(含小型座谈会)由主管科室主办,有关科室协助。
(三)除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市国税局长会议外,其他各类会议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会议的通知、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会务的组织等事项;协助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会议宣传、食宿交通安排会务保障等事项。
(四)召开系统性会议,都要由主办科室根据批准的参与人员和规定的标准,编制会议预算,逐级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会议参加人员
(一)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市国税局长会议、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人员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各类专业会议参加人员一般为各县、区局有关股(所)长;需要由各县、区局主管领导参加的,须报市局局长批准。
六、会议通知
各类会议通知,一律以市局办公室文件的名义发出,不得以科室便函等形式下发,必要时也可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主办科室直接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但要报办公室备案。
七、本办法由张家口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