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在员工试用期满后,为其办理城镇社会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条 困难补助
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从公司“爱心基金”中拨款。
第三条 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第四条 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第五条 劳护用品费:每一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 满勤奖:以工资形式每月同工资一起发放。
第七条 工作年休假:所有员工享受工作年休假,与春节一同进行,具体天数由公司在年终统一发文规定。
第八条 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公司组织人员慰问。
第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主管,自 年 月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