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教育培训实施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2.促使员工深切体会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努力进取。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2次分为上半期(4,5月中)及下半期(10,11月中)举行,视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
第十一条 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普通班(一般员工)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公司营业员工(待客接物的礼节及陶冶品格)精神教育以及新进人员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具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御部属,贯彻执行业务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列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 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受训期间中,由公司除供膳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