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员工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员工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员工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里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一月累计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其属下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