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专用材料;
(二)专用设备;
(三)预付大型设备款;
(四)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三、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按实际成本和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企业为购置大型设备而预付款时,借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设备并补付设备价款时,按设备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专用设备),按预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按补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专用材料等);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工程完工,将为生产瘁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五、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存货的,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转入存货的剩余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应先结转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时,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六、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