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莱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第三条 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第四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 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账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六条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条 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进行预约和通知。
第九条 做好安排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条 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