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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机票室、锅炉房、厨房、财务室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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