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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来宾参观接待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兼顾公司机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观种类:
  1.定时参观: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约定参观时间与范围。
  (1)团体参观:机关、学校或社会团体约定来厂参观者。
  (2)贵宾参观:政府首长、社会名流以及国内外各大企业负责人,经公司允准来厂参观者。
  (3)普通参观:一般客户或业务有关人员来厂参观者。
  2.临时参观: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来厂参观者。
  第三条 接待方式:
  1.团体参观: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容纳者,均以烟茶招待,否则一律免于招待,至于陪同人员由管理部协调有关单位决定。
  2.贵宾参观:按公司通知以咖啡、西点、冷饮、烟茶或其他方式招待,并由公司高级人员赔同或由有关单位招待。
  3.普通参观:以烟茶招待,由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派员陪同。
  4.临时参观:同普通参观。
  第四条 参观规则:
  1.贵宾参观及团体参观:由公司核准并于参观前三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各工地管理部门,以凭接待,如事出较急,先以电话通知,后补通知单。
  2.昔通参观:由各部经理核准,并于参观前一日将参观通知单填送工地,以利接待,但参观涉及两个部以上者,应比照团体参观办理。
  3.临时参观:由各部(副)经理核定,并于参观前一小时以电话通知各工地管理部办理接待,如参观涉及两上部以上者,应商请管理部协调办理。
  4.未经核准的参观人员,一律拒绝参观,擅自率领参观人员参观者,应按泄霹商业机密论。
  5.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
  第五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需随时检讨修正。
  第六条 本规定呈报公司核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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