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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需求信息处理制度

  (一)通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为需求信息(特别是定货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和具体运用提供规范性处理方法。
  第二条 需求信息处理的基本步骤为:
  1.确定搜集需求信息的基本方针和需求。
  2.确定具体的业务分工和职责分担。
  3.选择最佳搜集和调查的方法。
  4.制作详细的信息报告。
  5.根据需求信息,确定扩大客户定货的基本方针。
  6.信息报告的分类归档。
  7.通过信息发布,促进营业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
  8.在公司内外实行信息提供奖励制。
  第三条 需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由企划部负责。
  第四条 需求信息搜集工作的基本方针由企划部经理确定,并负责各组实施。
  第五条 企划部制订信息搜集和市场调查规范,并负责培训指导有关。员。
  第六条 所有需求信息都应交到企划部,由企划部进行归类、分析和存。提供信息者要填制信息提供记录卡。
  第七条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企划部对各种信息的内容、可信度、用价值等做出分析判断,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 各营业部门要将近期工作重点、业务内容、需要的信息种类及时通报企划部。
  第九条 对确有实用价值或采用后取得明显效果的信息提供者,给予______元至______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信息搜集要领
  第十条 与主要客户和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机构、组织等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其需求动向,并通过它们搜集各类间接信息。
  第十一条 制订信息搜集管理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分工,并派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 做好基础工作,如建立客户档案和客户名录,掌握全国主要工商企业的名录及通讯联系方法等。
  第十三条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信息的性质和信息源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搜集调查方法。
  第十四条 为此项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质条件保证。
  第十五条 信息搜集工作不能局限于专职人员,要使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关心和参与。
  第十六条 需求信息的信息源主要包括:
  1.政府部门。
  2.各种协会、团体。
  3.各类事业单位、研究机构。
  4.各类工商企业。
  5.各类信息机构。
  6.各种传播媒介。
  第十七条 在上门访问客户取得定货信息时,应注意:
  1.在正式访问前,应对其营业状况进行观察,了解基本情况。
  2.善于从对方话语中获取信息。
  3.要给对方以亲切感和信赖感。
  4.避免单刀直人,应多听多问。
  5.善于把握话题,围绕既定目标展开谈话。
  第十八条 获取的信息应及时整理,对重要信息要向上级提交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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